象州县财政局荣获全区财政系统记集体二等功
2008年元月11日,在全区财政工作暨“双先”表彰会上,象州县财政局获区人事厅、财政厅授予“2003—2007年度全区财政系统记集体二等功”光荣称号。这是该局自1999年获自治区文明单位称号之后再立新功。 近年来,该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中心,深化财政体制改革,依法行政、依法理财,使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。2007年,全县预计组织财政收入完成21889万元,同比增收3661万元,增长20.1%,较好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收入任务。其中财政部门组织收入完成3391万元,完成预算任务的108.7%,同比增收857万元,增长33.8%。同时,筹措资金1012万元,建设32个人畜饮水工程,帮助32个自然村11800人解决人畜饮水困难;修建48个自然村村级路70公里,解决18700人行路难问题;修建10所面积3100平方米的中小学校舍,改善了办学条件。 营造优质投资环境,培植财源新亮点。筹集资金3600万元,支持华嘉集团、丝绸之路集团、桂粤服装公司等外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、扩大生产,财政收入70%来自外来企业和民营企业;投入资金1.2亿元进行农业生产综合开发、扶贫开发、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,提高农业生产率。财政收入获得较快增长:2006年财政收入1.83亿元,同比增长21%;2007年突破2亿元,同比增长20.1%。 厉行增收节支,建设节约型财政。该局强化税收征管,在收入增收的同时,坚持厉行节约,保障重点支出,坚决压缩一般支出。2005年消化财政赤字1129万元,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。消化财政债务2241万元,有效化解财政风险。按照《政府采购法》的要求,成立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心,改变各行政事业单位自行采购行为,逐步规范政府采购。执行采管分离,强化财政公共支出管理,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。2007年,政府采购申报额742.2万元,实际采购金额654.5万元,节约资金87.7万元,节约率在12%以上,其中车辆保险169车辆,累计支付52万元,节约8.5万元。 强化财政管理,积极推行财政体制改革。该局率先在全区县级推行国有资产处置公开竞拍制度,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。2007年底,处置房地产17宗、小汽车33辆,评估价1003万元,成交价1548万元,增值545万元。率先在来宾市县(区)级推行政府采购改革。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,实行不再按税种将收入划分到乡镇,乡镇组织的收入全部上划到县,保障了乡镇基本支出需要。 (莫宗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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